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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科委关于申报朝阳区2013年度技术市场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4-09-22 来源:区科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域内技术合同登记单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为推动朝阳区域技术市场健康发展,调动各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朝阳区科委出台了《朝阳区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中确定的支持方向和管理程序,现面向区内技术合同登记单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征集2013年度技术市场促进专项补贴项目,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申请技术市场促进专项补贴项目的单位需为在朝阳区注册、纳税并从事技术交易或技术交易促进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亿元且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
    2、年度技术合同登记50项以上、且成交额较上年度增长20%以上的企业;
    3、以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等为主要业务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为朝阳区技术成果交易转移、落地转化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服务业绩的。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准备《朝阳区技术市场促进专项资金申请表》及单位资质证明等附件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准备《朝阳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资质、业绩、能力等方面的附件材料。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三份,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加盖机构公章后,2014年9月30日17:00前纸质材料报送到区科委综合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在区科委技术合同登记处登记的单位可直接报送至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合同登记处。
    区科委综合科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中楼528
    联系人:夏春玲  李小骏
    联系电话:65099673  65099674
    邮箱:kwzhk9673@126.com
    区科委技术合同登记处地址:朝阳区大屯路西奥中心B座22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韩娇  刘璐
    联系电话:64842996
朝阳区科委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朝阳区技术市场促进专项资金申请表
2、朝阳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