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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获取对账单方式”的通知

日期:2014-08-07 来源:区社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为倡导低碳生活、保护环境,北京市明年主要利用社保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电子邮件等方式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将不再主动邮寄纸质版对账单。因此,市中心将社保系统参保职工信息中“获取对账单方式”均调整为“网上查询”。自8月1日起,如参保人确需邮寄纸质对账单,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变更:
    一、通过所在单位进行变更;
    二、参保人通过登录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邮寄。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