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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职工通用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09 来源:区卫生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
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朝阳区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通知》精神,现就医疗卫生工会关于2014年职工通用能力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4年通用能力培训重点学习《自我发展与团队管理》、《实用文体写作》、《服务礼仪》、《全面提升职工素质》四门课程。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的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直属医疗机构工会推荐名额(见附件1),非公医疗机构工会根据实际选派人员参加。
三、报名时间及培训费用
2014年4月8日--4月15日前,到医疗卫生工会606办公室上报《报名表》并缴费(四门课合计420元)。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学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1寸彩色照片两张(背面写清本人姓名)、《“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学习地点和时间
另行通知。
六、考试与结业
学习结束,成绩合格者领取《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凡取得《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及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的职工,在报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时,可提前申请报考高一等级的鉴定级别(国家统考工种除外);
(二)凡取得《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的职工,在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时,可视同“知识考试”中“职业道德考核”合格;
(三)凡取得《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并具有高中(包含职高、中专、技校)或以上学历的职工,可根据中央电大相关文件规定,自主选择参加北京近30个专业的远程开放教育大专的学习,凭结业证书按照所学专业办理相应的免修免考手续,并当量替换学分。当量替换的学分按所修专业学分费用的40%收取。
七、要求
各基层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为学员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训参与率、到课率、合格率、领证率。要认真做好学员选送工作,认真填写《“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以便医疗卫生工会统一到朝阳社区学院开具发票。
联 系 人: 柳小妹
联系电话:65852360
附件:1、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通用能力培训名额分配表
2、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朝阳区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通知》精神,现就医疗卫生工会关于2014年职工通用能力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4年通用能力培训重点学习《自我发展与团队管理》、《实用文体写作》、《服务礼仪》、《全面提升职工素质》四门课程。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的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直属医疗机构工会推荐名额(见附件1),非公医疗机构工会根据实际选派人员参加。
三、报名时间及培训费用
2014年4月8日--4月15日前,到医疗卫生工会606办公室上报《报名表》并缴费(四门课合计420元)。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学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1寸彩色照片两张(背面写清本人姓名)、《“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学习地点和时间
另行通知。
六、考试与结业
学习结束,成绩合格者领取《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凡取得《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及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的职工,在报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时,可提前申请报考高一等级的鉴定级别(国家统考工种除外);
(二)凡取得《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的职工,在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时,可视同“知识考试”中“职业道德考核”合格;
(三)凡取得《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结业证书》并具有高中(包含职高、中专、技校)或以上学历的职工,可根据中央电大相关文件规定,自主选择参加北京近30个专业的远程开放教育大专的学习,凭结业证书按照所学专业办理相应的免修免考手续,并当量替换学分。当量替换的学分按所修专业学分费用的40%收取。
七、要求
各基层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为学员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训参与率、到课率、合格率、领证率。要认真做好学员选送工作,认真填写《“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以便医疗卫生工会统一到朝阳社区学院开具发票。
联 系 人: 柳小妹
联系电话:65852360
附件:1、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通用能力培训名额分配表
2、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
朝阳区医疗卫生工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