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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深化朝阳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2-04-25 来源:朝阳区卫生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卫工字[2012]27号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
    为落实朝阳区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制定的《关于深化朝阳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朝阳区医疗卫生行业实际,制定下发朝阳区卫生局工会关于落实《深化朝阳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朝阳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纪委监督检查,工会主动配合,职工积极参与”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朝阳区卫生局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深入开展建制专项行动。逐步建立、完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平台数据库,夯实工作基础;通过评选示范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卫生系统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确保2012年底,院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直属达到100%,非公达到80%。
    三、实施步骤
    (一)2012年4月区卫生局工会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检查标准,指导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在5月开展民主管理月活动。
    (二)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要结合实际,落实“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月”各项工作,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月工作方案、自检自查计划、标准及时间安排,形成自查报告,并于5月25日将自查报告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卫生局工会,附照片。
    (三)2012年6月卫生局工会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将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医疗机构劳动关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和途径。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要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认真学习,落实要求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要认真学习文件,落实职代会备案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由基层工会组织委员负责上报职代会信息,以便局工会掌握建立职代会工作动态,并作为考核依据。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要在召开职代会后认真填写《朝阳区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本单位存档一份,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局工会一份备案,同时上报信息和工作照片,局工会将每月统计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召开职代会,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力求实效。
加强监督检查是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区卫生局工会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将以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情况、作用发挥情况、以及创新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作法与成效等重点,对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是否规范、效果是否明显、职工是否满意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有力促进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建制率的提高和制度的规范运行。
    (四)规范程序,创新形式。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要坚持职工维权机制建设与工会组织建设“同步筹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实行“两会合一”的运行模式,不断提升职代会规范化运作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推进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创新方式,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完成院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
    (五)树立典型,扩大覆盖。
    各直属、非公医疗机构工会进一步提高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职工参与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丰富内容与形式。争创先进典型,卫生局工会将通过典型单位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吴雁杰  65856919 
    邮  箱:wsj2004@sina.com

朝阳区卫生局工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朝阳区卫生局工会转发《关于深化朝阳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2:朝阳区卫生局工会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名单.doc

    附件3:朝阳区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备案表.doc

    附件4:朝阳区卫生局工会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