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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近年来,北京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也变的越来越严重。朝阳区从2002年日产生生活垃圾2000t迅速增长到目前的3800t,八年增长了0.9倍,现有生活垃圾除焚烧处置1600吨/天外,仍以卫生填埋为主,占用大量土地,异味不好控制,填埋场均处于超负荷运转。
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中提出: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调整处理结构,到2015年焚烧、生化、填埋比例为4:3:3,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处理需要,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2010年市十三届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
北京市总体规划对朝阳区生活垃圾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员会确定朝阳区为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试点区。朝阳区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在高安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目标。
为加快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步伐,改变现有设施超负荷运转的被动局面,提高朝阳区乃至北京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拟在朝阳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已建成焚烧厂和沼气利用设施的中间空地内,建设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以下简称“拟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98)25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的有关规定,受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承担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正在编制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发此公告。社会公众、单位和个人可向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以下简称“拟建工程”)。
2.建设单位: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
4.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1800t,年处理垃圾59.94万t。
5.服务范围:朝阳区分选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小武基垃圾转运站的筛上物,在处理能力富余时,处理东城、通州等区的部分生活垃圾。
6.投资:由北京市政府和朝阳区政府各出资50%。工程总投资12.8亿元,环保投资总计1.3亿元,占总投资的10.1%。
7.主体工程:建设3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3台59.2t/h卧式余热锅炉、2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集束钢制烟囱高度:80m,内径:3×2.2m。
8.项目实施时间
预计2011年开工建设,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到机组调试及试运行共需23个月。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拟建工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环境敏感点处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除PM10日均浓度有超标现象外,其它各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有的敏感点PM10超标,主要是监测区域施工扬尘所致。
2.地表水影响
拟建工程渗滤液经过处理,以及拟建工程循环系统排污水、除盐水处理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等水质指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1中三级限值,经管网达标排入坝河,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3.地下水影响
拟建工程垃圾池基底采用防渗系数达1.0×10-7cm/s的沥青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设施自上向下设置防腐材料+沥青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内均掺适量的抗裂、抗腐蚀型防水剂,以增加结构的自防水、防腐蚀性能,污水很难进入地下水系统,对地下水环境不会有影响。
4.噪声影响
拟建工程各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均小于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随着距离的衰减,不会对距离拟建工程最近(920m)的声环境敏感点马各庄村造成噪声污染。
5.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炉渣、飞灰、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职工日常生活排弃的生活垃圾。拟建工程产生的炉渣运往填埋场,做到安全填埋;飞灰由密闭罐车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高温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与外运来的生活垃圾一起入炉焚烧,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建设项目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氮+喷雾反应塔+袋式除尘器+SCR反应塔,配套活性炭喷射和干粉喷射”,即:半干法工艺采用喷雾反应塔,将一定浓度的碳酸氢钠溶液通过高速旋转的雾化器喷入吸收塔中与酸性气体反应并通过喷水控制反应温度。
在生产中,通过控制炉温和延长烟气在高温区时间的基础上,利用活性炭和布袋除尘器去除微量的二噁英及重金属;
利用布袋除尘器捕集烟尘;
利用低温燃烧和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控制氮氧化物。
主厂房内保持负压状态,将臭气抽至炉膛内燃烧,并在主厂房卸料平台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门防止臭气外逸。
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2-2008)中的要求。
2.废、污水防治措施
垃圾渗滤液采用“厌氧+MBR+NF+RO工艺”处理达标后,与清净下水一起排入坝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酒仙桥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
拟建工程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对高噪声设备有选择地采取设隔声罩、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炉渣为一般固废,运入填埋场安全填埋;飞灰为危废,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回垃圾池,与生活垃圾一起入炉焚烧。
5.恶臭防治措施
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均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吸风排至垃圾池负压区。吸风机双倍配置,防止风机维修时发生非正常情况发生。甲硫醇和臭气浓度的厂界标准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6.垃圾运输
拟建工程拟处理朝阳区经分选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小武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筛上物运输全部采用密闭式车辆,且配有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的具体措施,杜绝沿途抛洒和异味外溢。
7.其它
拟建工程设置厂界外657m~768m的环境防护距离,最近距离为657m(厂界北、厂界东),最远距离为768m(厂界西)可有效减小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列为北京市 “绿色通道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朝阳区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缓解生活垃圾处理矛盾,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
2、拟建工程符合《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选址利用园区内闲置空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拟建工程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示范基地建设,可扩大园区城市生活垃圾的1800t/d的处理能力,减少原生垃圾的填埋量1800t/d,有利于促进园区中、远期目标的实现。
3、拟建工程采用成熟、先进的焚烧工艺,处理设施占地省,稳定化迅速,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臭味控制好,焚烧余热用来发电,体现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原则。
4、拟建工程拟处理朝阳区经分选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在分拣站分选后的垃圾运输全部采用封闭式车辆,杜绝沿途抛洒和异味外溢。根据相关规范,设置厂界外657m~768m的环境防护距离。拟建工程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污水、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安全处置。
5、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拟建工程实施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6、拟建工程建立健全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2-2008)中的要求实施管理和监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可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降低或避免环境风险。
综上所述,拟建工程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可在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查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
2.查询期限:
自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23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拟建工程的总体意见;
(2)项目运行期需要加强的工作;
(3)对项目建设的愿望。
2.公众发表意见注意事项
(1)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
(2)不偏听、不偏信、尊重科学;
(3)发表意见内容主要针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评价单位
(1)书面信件
收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1号卷石天地大厦A座4层。
收信人:闵建锋。
邮政编码:100102。
(2)电话方式
电话:010-64795833;传真:010-64795602;
接听人:任华丽。
(3)寄发邮件
邮件信箱:jiancaihb@126.com
2、建设单位
(1)书面信件
收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收信人:陆玉梅。
邮政编码:100024。
(2)电话方式
电话:010-65419778;传真:010-65418203。
(3)寄发邮件
邮件信箱:fszxcjc @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1年2月13日至2011年2月25日。
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中提出: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调整处理结构,到2015年焚烧、生化、填埋比例为4:3:3,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处理需要,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2010年市十三届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
北京市总体规划对朝阳区生活垃圾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员会确定朝阳区为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试点区。朝阳区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在高安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目标。
为加快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步伐,改变现有设施超负荷运转的被动局面,提高朝阳区乃至北京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拟在朝阳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已建成焚烧厂和沼气利用设施的中间空地内,建设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以下简称“拟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98)25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的有关规定,受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承担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正在编制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发此公告。社会公众、单位和个人可向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以下简称“拟建工程”)。
2.建设单位: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
4.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1800t,年处理垃圾59.94万t。
5.服务范围:朝阳区分选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小武基垃圾转运站的筛上物,在处理能力富余时,处理东城、通州等区的部分生活垃圾。
6.投资:由北京市政府和朝阳区政府各出资50%。工程总投资12.8亿元,环保投资总计1.3亿元,占总投资的10.1%。
7.主体工程:建设3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3台59.2t/h卧式余热锅炉、2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集束钢制烟囱高度:80m,内径:3×2.2m。
8.项目实施时间
预计2011年开工建设,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到机组调试及试运行共需23个月。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拟建工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环境敏感点处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除PM10日均浓度有超标现象外,其它各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有的敏感点PM10超标,主要是监测区域施工扬尘所致。
2.地表水影响
拟建工程渗滤液经过处理,以及拟建工程循环系统排污水、除盐水处理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等水质指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1中三级限值,经管网达标排入坝河,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3.地下水影响
拟建工程垃圾池基底采用防渗系数达1.0×10-7cm/s的沥青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设施自上向下设置防腐材料+沥青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内均掺适量的抗裂、抗腐蚀型防水剂,以增加结构的自防水、防腐蚀性能,污水很难进入地下水系统,对地下水环境不会有影响。
4.噪声影响
拟建工程各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均小于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随着距离的衰减,不会对距离拟建工程最近(920m)的声环境敏感点马各庄村造成噪声污染。
5.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炉渣、飞灰、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职工日常生活排弃的生活垃圾。拟建工程产生的炉渣运往填埋场,做到安全填埋;飞灰由密闭罐车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高温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与外运来的生活垃圾一起入炉焚烧,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建设项目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氮+喷雾反应塔+袋式除尘器+SCR反应塔,配套活性炭喷射和干粉喷射”,即:半干法工艺采用喷雾反应塔,将一定浓度的碳酸氢钠溶液通过高速旋转的雾化器喷入吸收塔中与酸性气体反应并通过喷水控制反应温度。
在生产中,通过控制炉温和延长烟气在高温区时间的基础上,利用活性炭和布袋除尘器去除微量的二噁英及重金属;
利用布袋除尘器捕集烟尘;
利用低温燃烧和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控制氮氧化物。
主厂房内保持负压状态,将臭气抽至炉膛内燃烧,并在主厂房卸料平台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门防止臭气外逸。
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2-2008)中的要求。
2.废、污水防治措施
垃圾渗滤液采用“厌氧+MBR+NF+RO工艺”处理达标后,与清净下水一起排入坝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酒仙桥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
拟建工程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对高噪声设备有选择地采取设隔声罩、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炉渣为一般固废,运入填埋场安全填埋;飞灰为危废,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回垃圾池,与生活垃圾一起入炉焚烧。
5.恶臭防治措施
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均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吸风排至垃圾池负压区。吸风机双倍配置,防止风机维修时发生非正常情况发生。甲硫醇和臭气浓度的厂界标准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6.垃圾运输
拟建工程拟处理朝阳区经分选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小武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筛上物运输全部采用密闭式车辆,且配有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的具体措施,杜绝沿途抛洒和异味外溢。
7.其它
拟建工程设置厂界外657m~768m的环境防护距离,最近距离为657m(厂界北、厂界东),最远距离为768m(厂界西)可有效减小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列为北京市 “绿色通道项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朝阳区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缓解生活垃圾处理矛盾,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
2、拟建工程符合《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选址利用园区内闲置空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拟建工程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示范基地建设,可扩大园区城市生活垃圾的1800t/d的处理能力,减少原生垃圾的填埋量1800t/d,有利于促进园区中、远期目标的实现。
3、拟建工程采用成熟、先进的焚烧工艺,处理设施占地省,稳定化迅速,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臭味控制好,焚烧余热用来发电,体现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原则。
4、拟建工程拟处理朝阳区经分选预处理后的生活垃圾,在分拣站分选后的垃圾运输全部采用封闭式车辆,杜绝沿途抛洒和异味外溢。根据相关规范,设置厂界外657m~768m的环境防护距离。拟建工程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污水、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安全处置。
5、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拟建工程实施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6、拟建工程建立健全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监测计划,严格按照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2-2008)中的要求实施管理和监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可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降低或避免环境风险。
综上所述,拟建工程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可在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查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
2.查询期限:
自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23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拟建工程的总体意见;
(2)项目运行期需要加强的工作;
(3)对项目建设的愿望。
2.公众发表意见注意事项
(1)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
(2)不偏听、不偏信、尊重科学;
(3)发表意见内容主要针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评价单位
(1)书面信件
收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1号卷石天地大厦A座4层。
收信人:闵建锋。
邮政编码:100102。
(2)电话方式
电话:010-64795833;传真:010-64795602;
接听人:任华丽。
(3)寄发邮件
邮件信箱:jiancaihb@126.com
2、建设单位
(1)书面信件
收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收信人:陆玉梅。
邮政编码:100024。
(2)电话方式
电话:010-65419778;传真:010-65418203。
(3)寄发邮件
邮件信箱:fszxcjc @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1年2月13日至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