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公告
关于印发《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考勤制度(试行)》及《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作过失单使用规定(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0-08-31 来源:朝阳区总工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街道、乡、CBD管委、教委、卫生局和工商联工会:
为了规范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使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人事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现将《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考勤制度(试行)》及《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作过失单使用规定(试行)》印发给你单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考勤制度(试行)》及《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作过失单使用规定(试行)》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内容执行,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按照规定时限上报相关材料。上报材料均需原件并签字、盖章。
三、各单位要组织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认真学习,务必使每位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了解规定内容,并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联系人:吴 华 联系电话:65099164。
具体内容及表格见附件。
朝阳区总工会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