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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朝阳区2007年科技发展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12-27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区各委办局,各街乡,电子城科技园区,驻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科技发展环境,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朝阳区科委根据朝政发[2004]22号《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发展进步奖励办法》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今年科技发展进步奖的评奖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应用或推广的科学技术成果;在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各种形式合作,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可申报区科技发展进步奖。

 

(二)区科技发展进步奖奖励范围包括

 

1、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重大推动作用的;

 

2、在社会公益性领域研究、开发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以及计量、标准、档案等公共技术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的。
    3
、在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并使之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4
、研究、开发或者系统集成高新技术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5、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或者取得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6 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区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

 

(三)下列项目不属于区科学发展进步奖的评审范围: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
    2
、正在研究且不能在其他领域应用的项目;
    3
、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   
    4
、已申报其他区、县、省()级科技奖励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存档要求

 

(一)申报单位项目的内容简介,要求如下:

 

1、对申报科技项目的内容进行简要描述。主要有申报项目的技术领域、适用范围、合作方情况,是否列入国家、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

 

2、说明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技术创新关键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要以下列相关材料为依据进行阐述,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家评估报告,查新报告、专利证书等。

 

3、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推广应用情况,要以利税证明,用户意见为重要依据。

 

4、内容简介限定字数不得超过300;项目高品质照片,要求附电子版。(可将电子版发送到oeofog@hotmail.com,或者拷贝软盘到朝阳科委产业科)

 

5、对上述描述的内容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区科技发展进步奖申报书;

 

(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估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行业组织的验收报告或著作权、版权证;

 

(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总结报告;

 

(五)产品的技术标准;

 

(六)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

 

(七)科研成果查新报告书;

 

(八)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九)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打印。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各单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无上级主管部分,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08222日前报送朝阳区科委产业发展科或朝阳区招商投资服务大厅科委窗口。

 

四、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区科技发展进步奖的政策等详细内容,请登陆 www.chykw.gov.cn,浏览下载相关文件。

 

联系人:张严、李晓骏

 

联系电话:6509968384681125

 

 

 

朝阳区科委

 

200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