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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东坝东220千伏变电站等6座变电站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6-06-22 16:48 来源:北京市规划自然委朝阳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进一步实施〈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的意见》及《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要求,经区政府专题会审定,原则同意以下东坝东220千伏变电站等6座变电站项目按照公共公益“六步法”完善手续。

1.东坝东220千伏变电站项目,位于朝阳区金盏乡金榆路,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1年5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560平方米,建筑规模7183.42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2.北工大110千伏变电站项目,位于朝阳区南磨房乡北工大路,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7年9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040平方米,建筑规模4278.73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3.垡头220千伏变电站项目,位于朝阳区南磨房乡垡头路,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8年12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804.01平方米,建筑规模7558.30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4.单店110千伏变电站项目,位于朝阳区平房乡平房路,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4年9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146平方米,建筑规模1854.12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5.马泉营110千伏变电站项目,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香江北路,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0年12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106.677平方米,建筑规模2865.12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6.太阳宫220千伏变电站项目,位于朝阳区太阳宫乡西坝河西路,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1988年12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571.46平方米,建筑规模7938.8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联系,联系电话:57932000-2371,书面意见反馈邮箱cyfjzfd@ghzrzy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