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公告

关于黄寺220千伏变电站等8座变电站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5-12-05 11:22 来源:北京市规划自然委朝阳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进一步实施〈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的意见》及《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要求,经区政府专题会审定,原则同意以下黄寺220千伏变电站等8座变电站项目按照公共公益“六步法”完善手续。

1.黄寺22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6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579.55平方米,建筑规模8551.97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2.崔各庄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1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450平方米,建筑规模2881.4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3.楼梓庄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2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建筑规模2862.51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4.弘善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0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38.82平方米,建筑规模4275.7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5.黄厂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2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196.52平方米,建筑规模1406.7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6.奥运村22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7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规模6725.14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7.常营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9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104平方米,建筑规模3953.37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8.定福庄22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4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8557.95平方米,建筑规模2632.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联系,联系电话:57932000-2371。

书面意见反馈邮箱cyfjzfd@ghzrzy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