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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500千伏变电站等10座变电站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5-11-12 15:09 来源:北京市规划自然委朝阳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进一步实施〈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的意见》及《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要求,经区政府专题会审定,原则同意以下朝阳500千伏变电站等10座变电站项目按照公共公益“六步法”完善手续。

1.朝阳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9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610平方米,建筑规模8960.3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2.小红门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6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746.22平方米,建筑规模3157.3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3.平乐园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5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15.02平方米,建筑规模3778.9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4.周庄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8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749.22平方米,建筑规模5169.9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5.朝阳公园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7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建筑规模3952.97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6.红军营22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8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3267.504平方米,建筑规模3746.53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7.东小井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7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100平方米,建筑规模7741.65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8.团结湖22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5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651平方米,建筑规模8464.08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9.三元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5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476.59平方米,建筑规模2555.64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10.黄杉木店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07年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建筑规模3323.11平方米。目前,实际使用主体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于地区供电。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1112日起至2025111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联系,联系电话:57932000-2371,书面意见反馈邮箱cyfjzfd@ghzrzy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