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介绍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发〔2026〕22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有力促进农业发展,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对我区符合条件的补贴申报主体进行补贴。
二、主要内容
(一)事项名称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范围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本区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现状耕地(参考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实际种植情况确定)。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耕地不予补贴:
1.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未按规划实施或移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等改变用途或性质的耕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存在故意毁坏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耕地;
4.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因整建制或城市化开发已农转非、但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承包方自行耕种本户家庭承包耕地的,补贴对象为承包方;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耕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耕种的,依据合同(协议、证明)约定确定补贴对象;合同未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市国有农场(双桥农场、东郊农场)经营我区国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国有农场,由双桥农场、东郊农场向属地乡政府申报补贴。
(四)补贴标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执行市级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已经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不可再申报同年度蔬菜生产补贴。
(五)申报、发放流程
1.补贴对象自愿申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补贴对象登录北京市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的“种植业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上传流转合同(协议、证明)等材料,由所在村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核实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确认,报送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两份,本人/申报主体留存一份。
2.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公示确认
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国有农场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布补贴申请者姓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国有农场负责协调解决。公示结束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国有农场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式三份,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国有农场存档一份,上报所在乡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乡政府《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和公示留档资料各一套。
3.乡政府审核
乡政府按照乡级全面核查要求负责审核补贴申报工作。乡农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逐村、逐地块(含国有农场申报补贴地块)种植情况核查,填报《朝阳区XX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地块种植情况核查表》(附地块种植情况水印照片),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乡农业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公示留档资料、审核数据及《朝阳区XX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地块种植情况核查表(夏/秋粮)》《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4.区政府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区级抽查检查情况,逐乡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将批复的《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5.补贴资金发放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转移支付下达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北京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要求,补贴资金发放统一整合至“北京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在平台上,由区农业农村局完成“业务主管部门数据录入审核岗”数据录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岗”复核,区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资金确认岗”资金确认等流程,代发金融机构在收到确认数据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6.咨询电话
65094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