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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事项清单(容错纠错类)》(2026修订)及其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6-05-07 16:5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工作背景

为为践行“监管为民、服务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朝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结合朝阳区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事项清单(容错纠错类)》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修改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事项清单(容错纠错类)》(2026修订)及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修订稿)。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等规定制定。

三、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在对我局去年发布的《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事项清单(容错纠错类)》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对原清单的265条免罚事项逐条梳理,经评估与优化,保留241项免罚事项;同时,新增1条,删除6条、合并2条、拆分1条,优化5条事项的适用条件及违法行为名称表述,更新4条事项的处罚依据,最终整合形成260项免罚事项。

四、制定意义

本次修订,核心意义在于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全面推进服务型执法,实现执法方式从“以罚代管”向“惩教结合、服务优先”的根本转变。通过对原清单的优化与调整,显著提升了清单的科学性与精准性,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能够准确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确保了清单内容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有力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