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区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卫生部近日下发了《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卫生部新修订的病案首页进行了修改。按照卫生部、北京市卫生局对此项工作的部署和时间节点安排的要求,新版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用,涉及全区所有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并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统筹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具体工作。
三、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北京市卫生局新修订的住院病案首页,对原有住院病案首页进行更新,抓紧修改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并认真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开展新住院病案首页及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准确、完整、规范地填写、录入住院病案首页各栏目信息,保证2012年1月1日开始京市卫生局新修订的住院病案首页顺利实施。
四、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为更好地贯彻理解新修订的住院病案首页内容。区卫生局特请专家进行培训,培训课件(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认真学习,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附件:2.培训课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